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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条焦点: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括哪些?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哪三种?

2023-07-04 15:10:41 来源:法律包

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括哪些?

(一)、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

1、庭前准备工作。

2、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。

3、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。

4、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。

5、宣布开庭。

6、宣告案名、案由、审理程序和方式。

7、介绍审判人员。

8、告知诉讼权利义务,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。

9、宣告庭审的阶段。

庭审活动一般由审判长主持。根据庭审的需要,审判长也可以委托其他合议庭成员主持部分庭审活动。但应向诉讼参加人说明。

10、诉讼指导。

在庭审过程中,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庭对诉讼权利义务、诉讼风险和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予以释明。法庭也可以对诉讼能力比较低的当事人给予适当诉讼指导,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。

(二)、法庭调查

1、宣布法庭调查。

2、当事人陈述。

3、归纳小结。

4、当庭举证。

法庭应当引导举证当事人根据具体调查事项,有针对性地提供证据材料。具体包括:

(1)书证和物证,应出示原件、原物;不能出示原件原物的,可以出示复印件、复制品、者照片或者抄录件等。

(2)视听资料,应出示原始载体并当庭播放;不能出示原始载体或者当庭播放有困难的,可以以其他方式播放或者提供抄录件等。

(3)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检查人因故未出庭作证的,应当说明理由,并出示证人书面证言、鉴定结论、勘验笔录、检查笔录的原件。如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的,另按出庭作证的程序举证、质证。

5、当庭质证。

6、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。

7、当庭认证。

8、发问和答问。

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,可以给当事人相互发问的机会。

9、其他事项的调查。

法庭调查范围内的调查事项调查完毕后,可以征询当事人:是否还有其他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。

当事人申请调查其他事实,经法庭评议许可后,组织当事人当庭举证、质证。如果法庭经评议认为无调查必要的,可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。

当事人申请出示其他证据的,应当说明理由和证明的对象。如系逾期提供的证据,法庭不组织质证;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。如系“新的证据”,法庭应当给对方当事人质证准备和收集反驳证据的时间,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当庭质证的除外。如属于无须举证、质证范围内的证据,可以驳回当事人举证的申请。

10、宣布法庭调查结束。

(三)、法庭辩论

1、宣布法庭辩论。

2、对等辩论。

3、互相辩论。

4、法庭调查阶段的回转。

5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。

(四)、当事人最后陈述

(五)、法庭调解

1、宣布法庭调解。

2、询问当事人调解的意愿。

3、组织调解。

法庭调解的一般程序:

(1)先由原告方提出调解方案,征询被告的意见。

(2)如被告同意原告的调解方案的,法庭予以审查确认;被告拒绝的,则由被告提出新的调解方案,并征询原告的意见。

(3)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新的调解方案的,法庭予以审查确认;原告拒绝的,法庭可以再进行调解或者终止调解程序。

(4)当事人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均被对方拒绝的,法庭可以提出调解方案,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。

4、终结调解。

(六)、休庭、评议和宣判

1、宣布休庭。

2、法官退庭和评议。

决定当庭宣判的,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;择期宣判的,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。

3、法官入庭和宣布继续开庭。

4、宣布评议结果。

原定当庭宣判的,但经合议庭评议后未能作出裁判或评议决定不当庭宣判的,审判长应予说明,后宣布休庭。

经合议庭评议,能够当庭宣判的,审判长应宣告:经过合议庭评议,评议结论已经作出。现予宣布……。

5、征询意见。

6、交待诉权和说明文书的送达方式。

7、宣布闭庭。

8、审阅笔录的说明。

散庭后,书记员向诉讼参与人交待阅读法庭笔录的时间和地点。能够当庭阅读庭审笔录的,请诉讼参与人阅读并签名。

诉讼参加人认为笔录有误,可以要求书记员更改;书记员不同意更改的,诉讼参与人予以注明或者提交书面说明附卷。

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哪三种?

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有以下几种:

(1)协商和解。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,依法谈判、磋商,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,解决纠纷。

(2)请求调解。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,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,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。

(3)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。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,依法审理、调解、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。

标签: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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